永善新闻网讯(通讯员 辜其坤)为深入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暨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树立“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理念。近日,永善法院黄华法庭通过主动上门送达、宣传法律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法官,不是我不愿意给钱,而是他安装的门窗有质量问题,我也不是不愿意来法庭,而是我一人在家带着小孙子,现在都还在坡上摘花椒......”,窦某在电话里对法官说道。秉着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且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法官决定携书记员一行驱车到窦某家中开展案件送达、上门调解工作。原本晴空万里,但临到窦某家时,天空却下起了小雨,面对冒雨而来的法庭干警们,背着花椒的窦某连声道谢。在法庭干警实地查看门窗质量的基础上,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后,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除去法庭通知后已经给付的1000元之外,今年年底前被告窦某再给付4000元。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民所盼之,我必践之。我为群众办实事是篇大文章,永善法院黄华法庭将加大主动上门服务的力度,用干警的同理心、责任心、务实心换取诉讼当事人的暖心、放心、舒心,切实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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