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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形式多样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时间:2021-12-04 21:34:44    来源:永善    

  永善新闻网讯(记者 刘绪章 陈洪 通讯员 吴显灿)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永善县形式多样在县城工农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暨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县委副书记、县长陈韬,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侯志怀、县政协主席许成建以及曾国才、李虓、臧尔方、王擎、阙云勇等在家县处级领导出席宣传活动。

 
  陈韬在启动仪式讲话中指出,宪法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是公民权益的保证书,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陈韬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全县政法干部要以教育整顿为契机,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坚定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牢牢守住司法公正的生命线,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问题。全县人民群众要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爱法护法的意识。
  
  随后,陈韬带领全体人员向宪法宣誓,共同开展了2021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签名活动,并实地参观了专题宣传展板。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臧尔方主持活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后,县人民法院在工农广场开展现场庭审,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危险驾驶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庭审现场千余名群众旁听,大家零距离接受了一次普法教育,深刻认识了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进入千家万户,开车出行的人越来越多,但部分驾驶人员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以及严重后果认识不足,以致在鲜活的案例面前仍屡屡试法。今天在第八个‘宪法日’,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李某随行醉酒驾驶机动车一案,目的在予彰显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永善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樊小柱说道。
  活动期间,参加宣传活动的相关部门还结合部门职责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了宣传手册,并现场开展了法律咨询。

责编:陈洪

编辑:杨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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