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新闻网讯(通讯员 芶仁炽)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溪洛渡镇党委政府于7月1日组织安监站、交通管理站协同水域派出所干警联手拆除非法网箱养鱼设施。
在溪洛渡电站库区,联合工作一行到达非法养殖点,向养鱼户认真详细讲解相关政策,要求各位养殖户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拆除养鱼设施。在溪洛渡电站库区,镇领导带领大家齐心协力,拆除雪柏村桐兴一组养鱼户李某某(化名)的鱼网及其设施;同时还拆除了另外一户的网箱养鱼设施。对向家坝水电站的库区,进行了巡逻巡查,未发现有非法网箱养鱼。
通过打击非法网箱养鱼,拆除养鱼设施,对长江水生生物的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辑: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