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永善县融媒体中心

全媒体投稿电话:0870-3053099 邮箱:ysxrmtzx2019@126.com

推荐 时政 民生 专题专栏 视频 乡镇 部门 观点 互动 服务 全媒体

@永善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预警公告,请收悉~

时间:2021-12-29 09:44:44    来源: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临近元旦,春节假期,人员流动性大,食品需求旺盛,餐饮活动频繁,食品安全工作难度加大。为更好地做好本地疫情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强化新冠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永善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将食品安全预警如下:

一、 加强疫情防控

严管严控红白喜事和“杀猪饭”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暂停举办非必要的各种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按照永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根据“谁主办谁落实防控责任”的原则,报属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或所属单位审批,并严格控制活动规模,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做到“一积极、五确保、二防止”(即积极开展登记备案、确保水源安全、确保食品原料合格、确保操作人员健康、确保食物烧熟煮透、确保餐饮具清洗消毒到位、防止食物及食品原料交叉污染、防止食物变质。)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食用。严管严控红白喜事和“杀猪饭”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严格按照昭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及永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的原则,所有红白喜事的操办须严格依照《昭通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事前申报备案管理登记,凡未申报备案登记的,一律不得操办。农村集体聚餐要做到四个要和五个不。做到四个要:要先到村社区报备登记,采购食品要索证索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要卫生,厨师要有健康证。做到五个不:不采购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不加工制作(食用)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不加工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鱼类,不提供凉菜,不使用来历不明的酒水进入聚餐场所,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二、正确选购和食用冷链食品

尽量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和网购冷链食品,提倡购买国内冷链食品。若需购买,请到正规超市或证照齐全的市场销售点选购,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不购买不能提供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杀合格证明、出库证明和“云智溯”赋码的进口冷链食品,购买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是有检验检疫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海关通关证明、供货方资质并符合食品标签要求的进口冷链食品。选购冷链食品前做到“三要”,要先查看经营者的资质,要查看冷链食品的来源渠道,要注意个人防护,规范戴好口罩、手套,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碰冷链食品,处理完冷链食品要及时洗手、消毒。食用冷链肉食要充分加热、确保烧熟煮透,不生食冷链肉食。

三、冬季进补防范中毒

要做好既是药品又是食品《药食同源目录》的宣传,防止以药为食、误食等原因引发的食源性中毒,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要革除食用乌头、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进补的习惯。草乌、附子等是毒性极强的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加工食用。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绝不要煮食乌头、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要自觉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乌头、附子、自制中药泡酒等活动,发现群众及亲朋好友煮食或饮用时一定要坚决劝阻,并及时向村社区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

四、选购白酒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

广大人民群众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时,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严禁对外出售;白酒生产经营者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

五、加强自我维权保护

购买食品或就餐应索要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凭证。进食食品后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请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并尽快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在治疗急救病人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查处食物中毒事件。

广大群众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早控制。

六、加强宣传

各乡镇(街道)、食安委成员单位依据职能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宣传,利用微信、微博等“两微一端”新媒体广泛宣传,各村(社区)利用火堂会、院坝会等形式开展多渠道的宣传,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广大群众要向家人及亲戚朋友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做到户户知晓食品安全重要性,人人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永善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责编:陈洪

编辑:黄凤

 

首页推荐

主办:永善县融媒体中心    ICP备案号:滇ICP备202100577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2502000122号

地址:永善县融媒体中心(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五组)   邮编:657300   联系电话:0870-3053099   投稿邮箱:ysxrmtzx201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备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