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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 关于规范佩戴口罩的通告

时间:2022-04-05 11:22:50    来源: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规范佩戴口罩对减少新冠病毒感染极为重要,研究表明:如果新冠病毒感染者不戴口罩,你也没带,感染几率90%;感染者不戴口罩,你戴了口罩,感染几率30%;感染者戴口罩,你没戴口罩,感染几率5%;你和感染者都戴口罩,感染几率1.5%;你和感染者都戴口罩,距离1.8米以上,感染几率0。为进一步科学精准指导社会公众做好自我防护,根据《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文件要求,现就规范佩戴口罩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以下人员与情形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1.到医疗机构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或者其他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
       2.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仓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运输、选购上述产品的司乘人员、采购人员等。
       3.参加会议的人员,除大型会议主席台及发言人、一般性会议发言人以外,所有参会人员均需佩戴口罩。
       4.在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进入上述机构的外来人员。
       5.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飞机、列车、地铁、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水上巴士等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
      6.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7.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8.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运动时除外)、KTV等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9.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以及校园内的保安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
      10.快递、外卖、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人员。
      11.其他处于通风不良(如厢式电梯、公共厕所)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口、出入口等人群密集场所)活动的人员,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二、佩戴口罩的情形
      1.年老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
      2.在户外、公园、夜间集市等公共场所,与他人难以保持 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时。
      3.在虽无人员聚集但空间密闭的室内公共场所。
      三、可以不佩戴口罩的情形
      1.居家。

2.工作人员在较固定工作场所从事非对外服务工作。

四、其他情形

1.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

2.一般情况下,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

五、如何正确戴口罩

1.呼吸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和面罩,佩戴前、脱除后应洗手。

2.佩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应遮盖口鼻,调整鼻夹至贴合面部。

3.佩戴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应通过摘取两端线绳脱去口罩。

4.佩戴多个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护效果,反而增加呼吸阻力,并可能破坏密合性。

5.各种对口罩的清洗、消毒等措施均无证据证明其有效性。

6.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不可重复使用。

六、规范处置废弃口罩

1.请市民朋友将废弃口罩喷洒75%酒精或用84消毒液消毒、进行简易破碎(扯烂或剪碎)后,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切勿与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混合投放。

2.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永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责编:陈洪

编辑:黄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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