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通常是指运用各种手法掩饰或隐瞒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
洗钱为犯罪活动转移和掩饰非法资金,从而帮助、刺激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其具体危害表现为:
1、洗钱破坏市场微观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助长和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国家声誉;
2、洗钱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使金融机构面临较大的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
3、洗钱活动与恐怖活动相结合,还会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并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形成巨大威胁。
1
洗钱是在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获得赃款的条件下所从事的非法活动;
2
洗钱者主要利用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清洗犯罪所得赃款;
3
洗钱者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利,而是为了使犯罪所得赃款尽快合法化;
4
洗钱行为的上游犯罪是特定的贩毒、走私、贪污、贿赂、有组织犯罪、恐怖犯罪等犯罪;
5
洗钱行为具有较强的国际性。
(1)通过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
(2)通过地下钱庄,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3)利用先进交易和发达的经济环境,掩盖洗钱行为。
(4)使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金融服务,避免引起银行关注。
(5)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
(6)通过买卖股票、基金、保险或设立公司等各种投资活动,将非法资金合法化。
(7)通过赌博等博彩活动清洗犯罪所得。
(8)通过珠宝古董交易和虚假拍卖进行洗钱。
(9)通过购买房产进行洗钱。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大额交易、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一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对在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网上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
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二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1)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3)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三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四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 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五
远离网络洗钱
在我们获得网络时代的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例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占一时便宜而落入骗局。
来源: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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