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永善县融媒体中心

全媒体投稿电话:0870-3053099 邮箱:ysxrmtzx2019@126.com

推荐 时政 民生 专题专栏 视频 乡镇 部门 观点 互动 服务 全媒体

纪委把“红灯”亮在前严防“节日腐败”

时间:2017-12-29 09:18:40    来源:县纪委    
永善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恋)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永善县纪委发出《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做好节日期间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坚持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严禁以关心干部职工、调动工作积极性为由,套用节日补贴、值班补贴、加班补贴、会议误餐费、慰问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顶风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或是“私车公养”“私车配专人”;严禁虚开接待公函变相吃喝,或是一次公务接待虚开多份公函提高接待标准;严禁转入私人老板“食堂”大吃大喝;严禁将违规支出化整为零、拆分报销,或是移花接木,列支其他经费冲销;严禁将购买高档烟、酒经费变换品名报销或拆分报销;严禁简化包装送重礼;严禁办理婚丧喜庆少报多办、多地分办、多时分办、违规操办等。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以“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等专项治理为契机,利用集中教育、会议等时机,加大节日期间教育力度,对照党纪党规,特别是市纪委最近下发的《关于重申有关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提出的24条“严禁”26个“不得”纪律要求,利用电视媒体、微信、短信等载体,及时宣传节日期间相关纪律作风要求,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为确保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前移监督关口,推动单位和部门从严自我管理。县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抓住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持续用力整治违规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金、大吃大喝等突出问题,并围绕节日期间工作部署、教育管理、执行纪律等情况,突出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联系)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各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委负责组织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律严查快处,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和部门,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又要严肃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及时举报揭露违反规定的行为。         
编辑:杨艳
首页推荐

主办:永善县融媒体中心    ICP备案号:滇ICP备202100577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2502000122号

地址:永善县融媒体中心(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五组)   邮编:657300   联系电话:0870-3053099   投稿邮箱:ysxrmtzx201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备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