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永善县融媒体中心

全媒体投稿电话:0870-3053099 邮箱:ysxrmtzx2019@126.com

推荐 时政 民生 专题专栏 视频 乡镇 部门 观点 互动 服务 全媒体

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5-04-23 17:47:15    来源:县政府办    
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永政发〔2013〕1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县服务业发展,着力提升经济社会整体运行水平和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优势,根据我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重点行业专项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缓解资源要素和环境瓶颈制约、缓解就业压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全县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邮政通讯等传统服务业稳步发展,房地产、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就业、增加财税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来看,传统服务业所占比重较大,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全市处于中间水平,服务业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同时,服务业企业整体呈现小、散、乱现象,龙头企业缺乏,市场竞争力弱。加之,各级各部门不同程度存在重生产、轻服务的观念。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县服务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当前,我县正处于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时期,必须立足于服务业的支撑和推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服务业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加快发展服务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我县服务业提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发展服务业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坚持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以扩大规模、提高质量为根本任务,以培育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为重要抓手,以加强引导、加大扶持为主要手段,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强大动力,以重点行业、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服务业的发展速度、总量、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到2015年,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力争突破20亿元,年均增长15%,现代服务业的培育发展程度明显提高,传统服务业的改造提升步伐明显加快。依托旧城改造、新区建设、乡集镇改造、“两站”库区的形成、水上旅游的开发,发展一批产业集聚、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到2020年,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力争突破60亿元,实现服务业结构显著优化,公共服务均等程度显著提高,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总体发展水平与全县生产力和消费需求基本相适应。
四、重点行业
(一)做大做强商贸服务业。
加快构建大型超市、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连锁店等现代零售业体系,县城初步形成“三横三纵”(“三横”以振兴大街、新华街、溪洛渡大道为主,景凤路、永清街为辅;“三纵”以南北环城路、玉金路为主,各步行街为辅)的商业网点布局,新建溪洛渡大道、木仰、粮食局北片区、保障房小区等4个农贸市场,大力整治以街为市、占道经营的行为,强化市场规划力度,培育和建设一批建材、服饰、餐饮、水果、农产品等专业市场和商业核心区。巩固发展乡镇农副产品集散交易市场,新建桧溪、团结、务基、黄华、大兴、码口、墨翰等7个乡镇农贸市场,确保每个乡镇均有农贸市场。大力发展农村商贸服务业,加快建设乡村商业网点,确保功能齐全、产品丰富、设施完善的便利店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规划发展加油站9个,新建青胜、细沙、团结、马楠、水竹、伍寨等6个,黄华、大兴、桧溪各新增1个,力争纳入省商务厅的行业发展规划。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现有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实力的商贸服务企业。
(二)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加快推进昭永公路改造、通乡油路、建制村公路硬化等项目建设。加大争取力度,确保溪洛渡港口、黄华朝阳码头、务基青龙码头、大兴河口码头、大兴码头、桧溪码头、姜家田坝渡口、新民渡口、吊崖渡口、回龙渡口、雨林箐渡口、花生地渡口、易子村渡口、水田坝渡口、落田坝渡口、六马厂渡口、硝洞子渡口纳入全省内河航运规划,力争尽快启动建设。依托道路交通、水运交通、产业发展和工业园区建设,统筹规划物流园区,在溪洛渡、桧溪、黄华、大兴、茂林规划建设物流基地,鼓励发展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满足农产品、果蔬、矿产、煤炭等产品的物流需求。大力招商引资,积极引进物流企业,引导现有中小运输企业调整运输结构、经营方向,延伸服务功能,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初步构建连接城乡、联动周边、融入西南的物流网络。
(三)加快发展旅游业。
依托“两站”库区优势,深入挖掘我县旅游资源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民族地域特色,进一步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强化招商引资,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积极引导溪洛渡、务基、黄华、大兴、桧溪等乡镇率先发展一批与当地文化底蕴相适应的特色餐饮、住宿等接待设施,加大星级酒店招商引资建设力度,推进酒店、农家乐、餐馆等旅游服务行业的标准化评定工作,不断完善旅游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沿江旅游小镇、特色村寨、湖滨休闲度假区及生态观光农业区等项目规划建设。以水上旅游开发为重点,全力打造青龙湖滨旅游、黄华滨江旅游、水电观光旅游、永安湿地、大兴红色旅游、码口溶洞旅游等景区。鼓励发展魔芋、花椒、竹笋、茶叶等旅游商品,进一步延伸旅游产业链。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集体或个体创办旅游服务公司和旅行社,积极引进外地旅行社到我县设立分支机构,促进我县旅游业快速发展。
(四)提升发展房地产业。
优化房地产供应结构,完善住房供应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品牌企业培育力度,倡导“绿色建筑”,提高住宅区的规划与建筑设计档次,提升房地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加快推进金江锦城、山涧竹韵、粮食片区、西部片区、南部新区等片区建设,到2015年,新建商品住房5000套,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建立健全以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制度,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困难群众居住问题,保障其基本住房,完成建设公租房30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800户。规范房地产交易、中介、物业管理服务,扩大住房消费需求。
(五)鼓励发展邮政通讯业。
加强邮政基础网络建设,优化邮政和快递服务网络布局,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引导促进快递服务发展,提高快递服务对网上购物的支撑能力,培育产业新的增长点。鼓励和支持通讯企业加强网络升级、扩容和优化完善,不断推出新兴业务,为群众提供便捷、丰富、高性价比的综合信息服务。加快发展移动通讯、宽带业务,积极探索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提高全县信息化水平。
(六)大力发展教育、卫生等服务业。
 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确保到2015年全县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同时鼓励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继续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统筹城乡、区域教育规模,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逐步实现教育公平,保障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在县城新建一所完全高中,满足全县高中教育发展的需要。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新建溪洛渡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教学用房等,加强服务行业相关技能的培训。继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简化培训机构审批程序,加快全县教育服务事业发展。
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体系,规范基层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卫生应急装备和院前救治能力水平,基本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完善疾控机构条件,健全疫情信息网络,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慢性非传染病防治,推进重度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加大妇幼保健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制度,加大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力度,加强和规范全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与转诊网络建设。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积极争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职工周转房等项目,大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
(七)加速发展金融服务业。
加强金融生态建设、诚信建设,加强银企、银政合作,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大力引进股份制银行入驻,积极发展村镇银行,逐步建立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金融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培育小微民营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力争县城再新设立小微民营金融机构3家以上,逐步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1家小微民营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配套一定比例资本金,增强县域国有担保机构实力。鼓励增设金融自动设备,不断提高金融服务业水平和覆盖面。
(八)积极发展中介服务业。
 切实完善中介服务业市场发展环境,大力扶持民营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和扶持、催生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水准、较大规模的中介服务企业。推动中介服务产品和方式创新,拓展提升律师、公证、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积极培育项目策划、财务顾问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检测等经济鉴证类服务,扶持发展工程咨询、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等咨询服务。规范中介服务企业的执业行为,提高中介服务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服务质量。
(九)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业。
深化养老救助,推进社会化敬老养老,建立农村和城镇集中供养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面临的土地、资金和人员缺乏问题,加快推进县城“三院”、乡镇敬老院等项目建设。大力推广社会化养老服务,探索新型商业化养老模式,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培育发展“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
(十)发展壮大农村服务业。
 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着力推进农村流通企业发展壮大,努力扩大连锁化农家店覆盖率,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商品统一配送率,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加强农业科技体系建设,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标准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与认证、动物防疫、植物保护和农业灾害预警等农业技术支持体系。加快建设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扩大服务面,增强服务功能。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支持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等经营活动。重点搭建农村商业信息化平台、农村服务信息平台、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和增值业务办理平台,逐步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扶持政策
(一)市场准入政策。
1.坚持“非禁即入”。凡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环境污染的,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均予以登记。
2.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范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有明确规定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并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可适当放宽条件。凡服务业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并拥有3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合并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可办理集团登记。
3.简化市场准入程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优化市场注册登记环境,简化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程序,凡是无法定前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的注册登记申请一律当场许可,5个工作日内发放证照。
(二)用地扶持政策。
对列入我县服务业重点发展的项目,积极争取用地指标,优先满足重点服务行业用地,优先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进行建设用地预审。项目用地规模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对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即城市基础设施用地、非营业性邮政设施用地、非营业性教育设施用地、非营业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非营业性社会福利设施用地等以划拨方式供地,但划拨土地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其他项目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按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
(三)财政扶持政策。
加大财政资金对服务业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支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基金,并根据财政状况和服务业发展情况逐步增加,由县财政局牵头制定具体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主要采取贴息、补助、奖励以及帮助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等方式,对带动和示范作用强,能够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服务业重点企业进行扶持。
1.商贸服务业。对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3.旅游业。按市级评星标准建设的二星以上农家乐,根据规模给予一次性3—1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四星、三星级的酒店,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景区建设、四星级以上酒店(含四星)建设奖励,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4.房地产业。房地产企业年销售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不含10000平方米),每多销售1平方米奖励20元,以年计算。
5.金融业。对新设银行机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新设小额贷款机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并对其所缴纳的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给予50%的奖励。
6.中介服务业。对在永善注册的年营业收入达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中介机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
7.其他服务业。对于邮政通讯、教育、卫生、养老、农村服务等服务业,视其社会效果,给予适当补助。
8.品牌创建。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品牌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级10万元、省级5万元、市级2万元。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加快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服务业企业产品研发,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得税抵扣优惠。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实行所得税优惠。对自主创新、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的服务业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税收优惠。对吸收就业人员多、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低的服务类企业,按照其吸收的就业人员数量给予补贴或所得税优惠。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以及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相关服务的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优惠税收政策。对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企业按照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按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
(五)规范服务业收费政策。
进一步规范服务业收费政策,各相关部门要对涉及服务业的行政性收费进行清理,县监察、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对清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面落实鼓励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对服务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鼓励下岗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等从事服务业,对其减免相关收费。
(六)加强投融资扶持。
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适应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创新担保方式,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全面推行小额贷款,大力扶持资金需求规模小的服务业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经科、统计、文广旅游、国土、住建、人社、环保、人行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工作协调、考核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经科局、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县服务业发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行业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优化发展环境。
各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简化办事程序,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联系重点服务业企业制度,对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行为。逐步健全服务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使之更好地在市场维护、行业自律、信息沟通、加强合作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突出政策引导。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逐步形成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体系。做好服务业项目的策划、论证、储备工作,重点建设一批带动性强的服务业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知名服务业企业到永善设立服务中心、分支机构等。
(四)完善统计制度。
县统计局要加大对上汇报衔接力度,逐步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指标体系和制度,及时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的规模、速度、结构、效益及行业状况,配备必要的专职服务业统计人员,做好服务业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重点行业和领域标准的制(修)订,扩大标准化覆盖范围,并及时向统计部门报送行业统计资料。
(五)狠抓人才建设。
加快引进和培养金融保险、信息技术、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中介服务等方面的紧缺人才,在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术学校增设服务业紧缺专业,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等服务专业教育。
(六)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助推作用,大力宣传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及时介绍服务业发展的新动态、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广泛报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努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严格考核管理。
建立服务业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坚持重点工作与经济指标相结合、量化目标与工作任务相结合,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性作用,推动全县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七、本实施意见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与本实施意见有抵触的以此件为准。
 
 
                       
 

首页推荐

主办:永善县融媒体中心    ICP备案号:滇ICP备202100577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2502000122号

地址:永善县融媒体中心(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五组)   邮编:657300   联系电话:0870-3053099   投稿邮箱:ysxrmtzx201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备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