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新闻网讯(通讯员 郭强)今年以来,永善县环保局加强对金沙江流经永善辖区168.2公里断面水环境保护,加大沿江沿河及流域排污企业、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执法,对企业违法排污、违法开展项目建设等行为严惩不贷,一季度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起,罚款22.17万元。
据悉,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指示,坚持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努力改善提升辖区环境质量,扎实抓好金沙江流域环境专项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辖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自然生态保护环境专项行动等环境监察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新水污染防治法、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抓好“水十条”、“气十条”等重点任务落实。同时,坚持将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沿江乡镇“两污”项目治理、辖区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清理等工作,作为年度环境监察执法重点,全面开展专项督查整改整治。
截止3月底,环保局已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3人次,执法车辆30余台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企业整改环境问题后督、受理查办群众环境信访投诉等方式,检查企业34余家,查办群众环境信访投诉3件,提出环境监察建议数14条,对4家企业下达责令违法行为决定书,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起,罚款22.17万元。运用《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文件查封管理办法,处理违法排污企业对1家,并按照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处理。
编辑: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