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新闻网讯(通讯员 范春连)近日,永善县法院诉讼服务团队通过电话和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减少了双方当事人来回到法院的诉累,同时还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质效,获得了当事人的赞许和好评。
被告郭某于2012年10月2日在原告张某处购买一辆豪爵牌125-9型二轮摩托车,车款为6100元,郭某当时支付了3000元,还余欠款3100元。经张某多次催款未果的情况下,原告张某于2018年4月将郭某诉至法院。收到诉状后,诉讼服务团队当即电话联系郭某,郭某确认欠款属实,但因孩子现就读大学,经济有些困难,希望张某出售价格再便宜一些。同时郭某外出务工,来回应诉费用上更是无力承担,如张某愿意让步,郭某将想办法筹款打给张某。于是在诉讼服务团队的主持下,双方通过电话进行协商, 同时诉讼服务团队法官耐心细致进行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从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出发进行电话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郭某一次性支付张某摩托车欠款2000元。郭某半小时后筹足2000元,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张某2000元的摩托车款,案件得以案结事了。
编辑:马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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