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善森林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姚某,四川省渠县人,长期在当地从事木材经营。2018年4月份,擅自进入云南省永善县青胜乡境内,找当地农户联系成片林木的买卖,最终以25000元的价格买好了当地田某某的山林。姚某在办理7.23立方米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未按相关采伐规定于2018年5月17日至5月19日,雇佣他人用自己提供的油锯砍伐其购买的林木,被群众告发后,永善森林警方及时介入调查。经聘请永善县林业局专业人员对砍伐木材进行鉴定,姚某雇佣他人砍伐树木(柳杉)133株,共计立木蓄积56.68立方米。
姚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且数量较大,给当地森林资源造成了很大破坏。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等待姚某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编辑:朱启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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