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玮玮)今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要求从7月1日起,对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等四项不动产登记费进行减免,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切实做到惠民惠企。对此,永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组织认真学习,严格按照《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文件精神落实,更新《永善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服务指南》,调整收费标准,确保中央政策落地见效,真正惠民利民。
7月1日以来,永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累计收缴登记费36180元,减免登记费25件2520元,县税务局入驻窗口减免不动产税费564079.86元,有效减轻了办事群众负担,提升群众获得感。
下一步,永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抓实抓牢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为永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编辑: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