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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招呼打在前保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无错

时间:2017-07-12 08:33:30    来源:县纪委    
永善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恋)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永善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精神,顺利推动永善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确保“错评率”为零。近日,永善纪委永善县监察局下发《关于国家公职人员在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中主动申报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的通知》,要求国家公职人员主动申报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
《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及时将《永善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纠正识别不精准的贫困对象”的要求,传达贯彻到每位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卫生系统要分别传达到每个学校、每个公办医疗机构;要组织干部职工对落实本通知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将传达贯彻情况于2017月7月1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通知》要求,2017年6月,全县农村人口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户中,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且国家公职人员与该户共享开支或收入的,国家公职人员要主动了解亲属信息申报情况,若亲属未将本人属国家公职人员的信息向调查队申报,本人应主动向县扶贫办书面补报。补报内容为“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家庭成员或父母、配偶、子女姓名及具体住址”。
《通知》明确,国家公职人员如不主动申报,一经查实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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