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新闻网讯(记者 吴应奎 通讯员 彭鹍)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稳步推进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连日来,永善县对列入县城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溪洛渡镇人民政府等通过媒体刊播、在县城主要街道和小区内张贴等方式,加大对《关于拆除县城老旧小区违法建筑的通告》宣传力度,向广大小区业主、街道居民宣传讲解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法律依据、整治范围、整治内容以及整治时限要求等,并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小区业主(居民)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求:对已建成或仍在建的违法建(构)筑物当事人,务必于2020年7月30日前搬离违法建(构)筑内所有物品,并自行拆除完毕;逾期不拆除的,从2020年8月1日起,将予以依法拆除;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含家属区)的,由该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在规定时限内对其小区内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对拒不执行整治行动要求,阻扰或妨碍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求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建筑及违法建设行为,全力推进美丽县城建设。
编辑: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