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新闻网讯 为了激励青年学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7月24日,永善县人民政府对2017年永善县的优秀学子进行奖励。到截稿日为止,永善县共计发放奖励金17.2万元,表彰4名优秀学子。
永善县人民政府对永善县第一中学,以656分高分摘取永善县2017年高考理科状元桂冠的学生刘定超,以及另外3名分别被“985”、“211”高校录取的我县各中学优秀学子给予奖励,以表彰他们取得的优异成绩。
2016年,永善县教育局根据《中共永善县委 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印发《永善县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试行)》,由财政拨款设立专项资金,奖励在教育科研、教学质量上获得成绩的教师,同时也设立优秀学子奖。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普通高考成绩优异的永善县户籍生。具体标准为,高考文、理科全县前3名的学生每名奖励1千元;录入清华、北大的,每生奖励10万元,奖励学校10万元;录入其他综合排名前十位学校的,每生奖励5万元,奖励学校10万元;录入其他“985”学校的学生,奖励学生和学校各2万元,录入“211”学校的学生,奖励学生和学校各1万元。
编辑: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