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家庭暴力的形式,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
记者注意到,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该条列举了家庭暴力的常见形式。但实践中,除了上述列举的形式外,还存在其他可以归为家庭暴力范畴的行为,需要明确。
因此,《规定》对家庭暴力行为种类作了列举式扩充,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从而进一步明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保障家庭成员免受各种形式家庭暴力的侵害。
责编:陈洪
编辑: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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