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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新冠疫苗接种公告

时间:2021-05-26 17:56:46    来源:永善    
全县父老乡亲、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

积极参与新冠疫苗接种,尽早建立群体免疫屏障,是预防控制新冠疫情最有效的方法。按照上级要求,根据疫苗配送情况和接种计划按时错峰到达接种地点,是参与新冠疫苗接种最高效的做法。为有力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健康人群。其中,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疾病传播风险较大以及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人群可以优先接种新冠疫苗。

 

二、接种条件

(一)根据所在村(社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有序参与新冠疫苗接种。

(二)目前,县内接种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需要接种两剂。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后应在56天内尽快完成第二剂新冠疫苗接种。

(三)接种禁忌。主要包括: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4.正在发热者、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

 

三、注意事项

(一)接种准备要充分

1.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个人接种需求,需接种第二剂的请如实告知工作人员自己接种第一剂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信息。

2.请自行扫码注册《云南居民电子健康卡》小程序,填写完善个人相关信息。无工作单位的请在工作单位栏填写本人居住地址。

3.请根据村(社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带上身份证、接种通知书,佩戴好口罩,穿着宽松衣服,进食后到达指定接种地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列队有序接种;为了避免等候可能引起的不适,建议根据天气情况自带雨伞、水杯、纸巾等。

4.请认真阅读云南省新冠疫苗紧急接种知情同意书,如有身体不适或其他疑问,请现场咨询医务人员。

(二)接种过程要规范有序

1.请自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规范停车,有序排队,严禁插队、拥挤、推嚷。

2.请在接种点健康咨询台主动出示身份证并接受健康咨询,如实向接种医生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及疾病史、过敏史等相关信息,领取并填写《云南省新冠疫苗紧急接种知情同意书》,到信息登记室录入个人接种信息后,再到接种室接种新冠疫苗。

(三)接种后要现场观察

1.接种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身体无异常方可离开。

2.接种完第二剂的,即可现场获得新冠疫苗接种凭证。

3.接种当日请保持注射部位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

4.接种完疫苗平时仍需保持戴口罩、勤洗手,遵守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四、重要提醒

(一)需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请自行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预约。

(二)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接种通知书参与接种。因每批次疫苗配送数量有限,为避免长时间排队,接种前未领到接种通知书的计划外人员,暂不参与该批次接种。

(三)在县外接种第一剂且能提供接种第一剂证明材料及相关信息,又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县内接种同类型的第二剂新冠疫苗。

(四)符合以上条件的外籍人士,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携带护照及有效证件、签署相关材料,按程序预约登记、接受健康咨询后可以在县内参与新冠疫苗接种。除规定情形外,外籍人士接种相关费用需自行承担。

 

附件:1.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接种点联系方式

        2.《云南居民电子健康卡》小程序二维码

        3.永善县XX乡镇新冠疫苗接种通知书(模板)

附件1

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接种点联系方式

 

附件2 

《云南居民电子健康卡》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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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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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洪

编辑:杨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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