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永善县融媒体中心

全媒体投稿电话:0870-3053099 邮箱:ysxrmtzx2019@126.com

推荐 时政 民生 专题专栏 视频 乡镇 部门 观点 互动 服务 全媒体

云南省疾控中心提示:警惕!勿将中草药当食品!

时间:2021-07-26 10:03:57    来源:云南疾控    
民间常有一些将中草药当食品食用或用中草药烹制“药膳”的习惯,有的甚至加工食用有毒的物质“进补”,比如冬季食用乌头、附子等,我省每年都有因加工食用乌头、附子等发生中毒甚至死亡的报告。最近,我省又发生了一起食用腊猪脚煮 “开口箭”后9人中毒1人死亡的事件。
 
 
本期主角:开口箭
 
开口箭(中药名),别称:牛尾七、岩七、竹根七等,为百合科植物开口箭及剑叶开口箭的根茎。外观呈扁圆柱形,略扭曲。长10-15cm,直径约1cm。节明显,略膨大,节处有芽及膜质鳞片状叶,节间短。表面黄棕色至黄绿色,有皱纹。断面淡黄白色,细颗粒状。气无,味苦涩。据《云南中草药》论述,开口箭有“温中散寒,行气止痛。主治胃痛,胃溃疡,跌打。”之功效。据《全国中草药汇编》论述:“本品有毒。用至9g有中毒报告,故用量不可过大。中毒时可见头痛,眩晕。恶心,呕吐等症状。需立即停药,及时抢救。”
 

 
开口箭中含万年青苷,具有洋地黄毒苷样作用,但毒性较大,除能刺激迷走神经与兴奋延髓中枢外,可能对心脏有直接抑制作用,大剂量时可发生心脏传导阻滞、心脏停搏。
 
云南省疾控中心特别提醒:中草药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切勿将中草药当食品或“补品”食用!如不慎食用报一旦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就近就医并向医生说明所食用的物质。
 

责编:陈洪
编辑:杨亚莉
首页推荐

主办:永善县融媒体中心    ICP备案号:滇ICP备202100577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2502000122号

地址:永善县融媒体中心(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五组)   邮编:657300   联系电话:0870-3053099   投稿邮箱:ysxrmtzx201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备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