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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职业病

时间:2015-05-06 08:46:52    来源:永善县卫生局     
1.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2.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方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承担。
3. 如何预防职业病?
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它又是可以预防的疾病。控制职业病的发生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防治法为普通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护。 
(1)职业病防治要从致病源头抓起。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使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定期对工人进行教育和培训,并提供上岗前和定期的健康监护。 
(2)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劳动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工作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永善县卫生局
永善县卫生监督所
编辑: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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